医药网1月7日讯 2018年,一系列医改政策逐渐成型,医药行业快速变化,药品招采百花齐放,特别是国家医保局组织的4+7城市集中采购试点,影响巨大。2019年,“4+7”会否引发全国效仿?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乃至传统的医药代表,该如何应对药品采购新形势?医药观察家报特别邀请特约观察家、力托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医药企业管理顾问杨涛进行解答,给行业人士提供启示。 2019年,医药行业风起云涌 2018年是中国医药行业大转折的一年,从《药品管理法》的修订、《疫苗管理法(草案)》的出台,到“两票制”的全面实施、肿瘤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实施、4+7带量采购试点的实施,再到2018版基药目录扩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持续推进、仿制药代替原研药大步前行等,体现了一系列政策的尘埃落定。那么,2019年将会是各项政策在全国快速落地的一年,也会是快速变化的一年。 2019年,医药整体市场将持续增长,对创新药及创新医疗非药品的研发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也将持续地加大强度,飞检频率会更高;医药代表的行为管控与商业贿赂督查将更紧;药品价格空间进一步压缩,带量采购全国推行;制药企业、医药商业渠道、零售终端、研发机构兼并重组持续火热;无特色、无队伍、无渠道等三无企业退出历史舞台,从而实现企业集约化,供给侧改革通过市场化行为得到实现。 2019年,制药企业面对的“两票制”、“营改增”、医药代表登记制度、飞行检查、一致性评价会更加深入,那些无特色品种、无销售队伍、无品牌、无研发能力的制药企业,唯有退出医药江湖一条路可以走了。 2019年,医药商业公司可能会更加悲观。根据2018年4+7带量采购试点城市上海的情况来看,一个品种只能委托一家配送公司,这次上海试点中标的产品配送权集中落到了上药和国药两家头上,配送费率尽管只有6%,但由于不压资金,空间还是不错的。目前国药、上药、华润、广药、九州通等全国布局基本完成,国家鼓励制药企业直供医院,医药商业公司转变为配送商,这样一来,对医药商业的库房、配送能力、物流配送管理、配送覆盖、配送服务等要求将大幅提高,小型商业公司将无生存空间。 2019年,公立医院三级诊疗、医联体、医共体等逐步成型,药品“零加成”政策医院已经适应,“药占比”、医保控费、医院控增长继续是对院长的考核指标;而公立医院的药价进一步降低,势必会影响民营医院在药品上的获利空间,特别是过去那些民营非营利医院、依靠供应链来盈利的民营医院,在2019年从药品上的获利将会大幅降低。 2019年,药店连锁兼并、集约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大连锁盈利能力不容乐观,小型药店生存更加困难,究其原因是医院药品价格持续走低,社保药店用药支付逐渐与医院一致等因素,导致药店药品的获利空间进一步降低,房租和人工成本继续坚挺,“金税三”的实施导致偷税困难,更是减弱了药店的实际盈利能力。预计2019年更多的地区,将会允许商超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诊所涉及药品销售,导致小型药店的生存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2019年,网上药店将会是一个狂热年,A证的放开,网上下单、药店配送将会是新的消费形式和投资热点电子处方的启动,使网上售药更加完善,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药店+电子处方无缝完美对接。 2019年,诊所继续增加,鼓励医生开设诊所、多点执业等实施细则将逐步成熟,全面推行指日可待。 2019年,医药代表与自然代理人不会太好过,一致性评价后仿制药与原研药同台竞争,必将实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大目标,这样一来,外资企业必然会裁减销售队伍。另外,以前高毛利的抢仿药靠大量的医药代表或自然代理人进行关系营销代金销售的,随着4+7带量采购模式的品种越来越多,效仿区域会越来越大,对于这类产品为主导的企业将没有必要,也没有空间来继续需要医药代表或医药代理商。还有,随着营销模式的转型升级,“互联网+学术+品牌”的推广模式对医药代表和代理商的要求也不同。所以,2019年是医药代表和代理商转型换代的一年。 “4+7”全国效仿指日可待 2019年,除了以上的系列变化之外,2018年下半年开始试点的4+7带量采购模式也将风起云涌。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定点生产、国家价格谈判、集中招标采购、低价药及妇儿药直接挂网、毒麻精放,等等。显然,目前的采购方式存在着诸多不足。第一,采购分散,地方保护主义,格局纷争;第二,采购量和采购价脱钩,量价没有形成联动机制,没有体现量大价低的市场原则;第三,竞争不足,由于过去以及目前的招标评标的内容导致出现奇怪的药品和太多的剂型,这些规格和剂型并不是根据药物特性和临床实际需要而创造的,而是为了便于中标拉高中标价而产生,还搞了优质优价等不同的质量体系,进口原研药和国内仿制药差别待遇;第四,政府部门之间难以协调,责权不清,地区之间缺乏协同,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落地执行差,从而导致了药价继续虚高、药品回扣继续存在;第五,过度不合理用药导致医保资金浪费严重;第六,招标降价后商家采用原料垄断导致一些药物中标后出现断供现象,比如“鱼精蛋白”“地高辛”等,出现临床用药短缺现象。 201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完成了顶层设计。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时拥有药品的医保目录确定权、药品定价权、药品招标采购权和支付权,权责分明。同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进也创造了药品招标采购改革良好时机,“4+7”试点模式应运而生。 2018年4+7城市集中采购的最大亮点是: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作为同一个质量层次,坚持了质量标准,有了质量托底;二、实现了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与原研药同一平台公平竞争,实现了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目的;三、“4+7”试点区域联合采购,实现了联盟采购模式,用量换价,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资源;四、也是最重要的亮点,明确了采购量和支付方式、时间、比例。 4+7城市集中采购试点,有效地降低了药价,逐步探索出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通过有序竞争,实现降价提高质量,也通过竞争降价,挤出药品水分,逐步净化了医药市场,降价竞争倒逼药品生产企业加强创新研发及质量提升,通过配送权的选择倒逼流通企业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方向转型发展,同时,降价也实现了减轻医保负担的目的。 尽管此次带量采购试点品种较少,试点区域也只有11个,但是已经很有代表性了,2019年全国推广,或者说全国效仿,指日可待。这一来,对于仿制药企业来讲,不见得是件坏事。2018年底由于“4+7”的实施,导致医药股一路下跌。其实,市场不必恐慌,因为带量采购对制药企业来说还是有其积极的一面,比如降低了药企开发医院市场的成本,提高了开发医院市场的速度,签协议就付款50%, 半年又付款45%,资金占用少,规模化且有计划生产,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稳定生产质量,也有效地降低了市场营销费用,这些都是对制药企业利好的地方。但是,应该提醒制药企业的是,2018年的“4+7”试点,定采购量的方法是前一年销量的70%,如果药企没有争夺到剩下的30%市场,第二年又是70%的话,那么市场规模就是实实在在地萎缩了,也就是说带量采购中标后绝对不能高枕无忧,营销不能松懈,应该更加高明。
|